- 李曉燕
- 2024-12-02 11:05:36
- 民用建筑
- 39 瀏覽
關于材料調差的問題
施工合同中沒有明確規(guī)定材料調差的范圍,在審核中是否可以按清單規(guī)定5%執(zhí)行?
-
啟程王玉樓 專家 向他提問
答題量 18701
如果施工合同中沒有明確規(guī)定材料調差的范圍,通??梢院贤械钠渌嚓P條款進行處理。
但最好與對方協商并取得書面確認
-
李曉燕 追問
如果雙方不再協商了,做為審計方應該怎么處理比較合適?
2024-12-02 11:31:02
-
啟程王玉樓 解答
記錄相關情況:審計方應詳細記錄雙方停止協商的原因和背景,包括相關通信和討論內容,。這些記錄將成為審計報告的組成部分,為后續(xù)的處理提供依據,。
形成審計意見:如果協商停止導致審計方無法獲得充分,、適當的證據,審計方可能需要發(fā)出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,。
溝通和報告:在形成審計報告之前,,審計方應向被審計方明確說明無法繼續(xù)協商的后果,并在審計報告中披露相關信息,,確保透明性2024-12-02 11:35:20